前几天,听到一个观点。仔细一回味还真觉得过去被僵化了。
是关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。一般咱们都说过去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制度,可是如果仔细来看,这一夫多妻的定论,忘记了根本的一点,就是当时的等级制度。倘若不考虑等级的化,勉强可以称作一夫多妻。可是如果考虑到等级。就不能说是一夫多妻了,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。
要问一夫多妻和一夫一妻多妾有什么区别,那么就只要提到一个词就明了了。也就是“庶出”。在过去的制度下,富贵之家正房以外的妾所生的就是庶出。和嫡出的差距那可就太大咯。根本不在一个等级上。
过去的制度出了妾还有更低的几级,从通房丫鬟(圆房后)到普通丫鬟。几乎可以说都是主子的。可名分上,与真正的妻子差距甚大。
